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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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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引用:
作者GCVincent
https://ourisland.pts.org.tw/content/307

引用:
中研院的調查報告曝光後,原能會與台電異口同聲表示,外釋的銫137與鈷60的含量,遠遠低於標準(740貝克/公斤)。根據原能會訂定的放射性分析預警措施,銫137在岸沙中的調查基準,是每公斤20貝克、在底泥中卻是每公斤740貝克,兩者相差懸殊!

如果用岸沙的標準來看,每公斤32貝克已經超過標準。學者張武修認為,台電與原能會刻意選擇比較寬鬆的底泥標準(每公斤740貝克),中研院的報告採樣地點,是在貯存場排放口外的潮間帶,是人人可以輕易碰觸的岸沙,並不是深部的土壤或底泥。他也拿出1999年與2000年在蘭嶼自行採樣的報告,指出銫137外釋在蘭嶼,並不是這幾年的事。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c2-59db11fc03fa

引用:
(一)我國與國際間對食品輻射汙染容許量的標準:

1.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所定其他食品及嬰兒食品之標準在碘131方面為100貝克/公斤,銫134+137為1000貝克/公斤。自101年4月起,針對日本進口之食品,比照日本規定銫134與銫137之總和,一般食品為10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為50貝克/公斤、飲料水為10貝克/公斤,我國在邊境查驗採取從嚴認定,自日本輸入之食品必須同時符合臺日雙方污染容許量標準,始得輸入。

2. 我國於105年1月間修正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其中碘131在乳品及嬰兒食品的標準為55貝克/公斤,其他食品則由300貝克/公斤,加嚴調整至100貝克/公斤;銫134與銫137總和在一般食品從370貝克/公斤,加嚴調整至100貝克/公斤;乳品及嬰兒食品亦自370貝克/公斤,加嚴調整為50貝克/公斤;並增訂飲料及包裝水為10貝克/公斤。輸臺食品應符合我國容許量標準,始得輸入。


銫137,蘭嶼岸沙每公斤32貝克
銫134與銫137之總和,日本食品規定每公斤 100 貝克。

銫137,蘭嶼底泥標準每公斤740貝克。
銫134+137,CODEX 食品及嬰兒食品之標準為每公斤1000貝克。

蘭嶼岸沙符合日本食品輻射標準。
可能還比某些福島食品劑量還低。

蘭嶼底泥符合 CODEX 食品及嬰兒食品之輻射標準。
覺得萊豬符合 CODEX 食品標準,安全就沒問題的人,
想必覺得蘭嶼底泥的輻射劑量吃下去也沒問題吧。

把蘭嶼岸沙底泥輻射標準定得比食品還嚴格,
真不知在想什麼?
舊 2021-12-19, 07:53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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