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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對,但相對的,盜用他人印信或是恐嚇取材在美國可能不是判一年多就能解決。
(雖然美國沒有印信,跟竄改檢查結果意思一樣)

在美國...英明的法官應該會用貪汙治罪搞定
在台灣...法官未採用檢方起訴的貪汙治罪條例審理...
改用恐嚇取財未遂罪來判決...
引用:
作者JASON_LIN88
兩夫妻都是地方政府中央級別的工務員,而且又是毫無爭議大受尊敬的消防職位,
幾年工作下來還沒辦法貸到款買房子,真是不知道輸多少....
辦過房貸的人都知道,這樣的職位能貸的成數有多高利息有多低,
四個小孩以後長大懂事後不知道會多恨這對父母!

印象中有些高風險工作...
很難貸款...也很難購買一般民間保險...
以前甚至連信用卡都辦不下來
即便是中央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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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1-12-16, 10:4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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