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DSKING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引用:
作者sclee
這個案又學會一件事
沒有用LINE,也沒有開帳號
我比較老派,有事都是電話直接講
常看到很多公眾人物LINE對話內容被截圖,作為證據之一

原來可以拿對方手機使用LINE,跟自己對話
然後截圖說這不就是證明嗎?
所以就算是當事人手機LINE的對話內容,也未必是真的
前兩天還在想,拿他手機怎麼控制他
就算手機被收走,還可以借別人的手機來用
原來拿他手機LINE來LINE去
或是用他手機傳資料
到時要如何證明不是他本人傳的?
電話、見面都能錄音甚至監聽這年代已經沒什麼事是秘密了

關於小馬記者會所提到的娛樂片,已經進入司法這講出來不妥吧,多一條罪不就原本傷害強制還有什麼新罪頂多刑期加重吧
https://youtu.be/sCbXXBRCw-Y

我還是無法理解高被折磨成這樣到底有什麼把炳拖到現在才醒?
舊 2021-12-05, 02:14 AM #2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