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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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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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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不算發明吧。
類似的法律「概念」歐洲也有。

https://bit.ly/3cXN7lT

我還是覺得這是非常不適當的法律..因為邏輯錯置
賑濟災民應該是政府的責任..不是開店老百姓的責任
通過950以下輕罪法律,形同把"賑災"這種事情,轉移給一般店家
電視上蒙面結夥搶劫案眾多,被捕者寥寥..而且還法律還適時地,明文改成輕罪..
這不就是廣而告知的政策宣示嗎?[想要有錢,國家不管,去搶店家]

店被搶幾次就垮了..店都沒了那物流不是更封閉?那錢有什麼用?
物流沒了,那是不是只能再發更多錢?通漲?
而且這種環境,對種族問題是有紓解,還是加重?
這是越補越大洞,或者根本是想淘汰窮人故意的?很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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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舊 2021-11-30, 10:32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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