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安?! 公安 重要嗎?!
反正死傷都跟政府沒關係,只是一些數據而以。
韓國能,台灣當然不能。2021年,通過一個叫做 重大災害處罰法
企業經營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10億韓元以下罰金
重大產業災害”係指造成人員死亡或醫療期6個月以上的負傷者(2名)、職業病患者(1年之內3名)的產業災害,因產品責任等原因造成類似危害的“重大民眾災害”也屬於重大災害。
重大災害導致“人員死亡”時,經營責任人等(指統管業務的代表人或有類似地位的負責安全保健業務的人員)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同時對企業處以5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導致“人員受傷或患病”時,經營責任人等將被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億韓元以下的罰金,同時對企業處以1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即適用雙罰制。
50億 韓元 現在匯率比是1韓元=0.023
台灣政府 重罰企業或是公司 3萬元 人家就要出走了。
嚇的政府 臉都綠了。罰千萬 公司就跑出還要跟政府 輸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