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9B%A3%E3%80%8D
揭開核四廠潛藏的四大「人為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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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邊施工邊改設計邊發包,真的沒問題?
這是國民黨質詢的,2013年臺電說明被罰1900萬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2172824
核四變更設計 台電說明
引用: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4日電)台電公司核能發言人蔡富豐今天表示,核四廠中所有台電公司自行變更的1536項設計修改,大部分都經奇異公司認同,其中僅有46項需補強。
他表示,需補強的46項中,台電均依奇異公司設計圖,將其中40件施作完成,也通過品質、品保程序完成檢驗結案;其餘6件,將於近期施作。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盧秀燕今天在立院財委會質詢審計部有關核四變更設計究責及安全問題。
審計部審計長林慶隆表示,按合約規定,核四廠核島區的變更設計要由原設計公司、美國奇異公司核定,但台電履約過程中便宜行事,自己擅自主張變更,台電並因此被監察院處罰新台幣1900萬元。
核四由美商奇異公司負責設計,雙方於2006年間,對工期展延及停建後額外工作等的補償金未達共識,引發履約爭議及契約談判等問題,直到2010年才完成修約。
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工程若須設計變更或現場變更,須由原設計機構或由經營者指定的機構核定,也就是說,核四任何變更都須由奇異核定。10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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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聞,原能會說早在2008年就因為自行修改設計與施工罰過兩次共400萬。
到底核四一共被罰多少錢,誰有統計數字?
https://www.aec.gov.tw/newsdetail/headline/2340.html
「台電公司再次擅自變更核四工程設計」報導之回應說明
引用:
針對近日媒體有關台電公司再次擅自變更核四工程設計之報導,本會說明如下:
對於台電公司自行辦理應由設計權責廠家核定之設計修改工作,且逕行施工之違法行為,本會曾於97年4月及11月間兩度對台電公司裁罰合計新台幣4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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