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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21
引用:
作者EAC212
最簡單的就..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這就可以了..

只不過拉圾face 一定會很努力的去翻其它法條去維護殺人者。



如果再給這殺人的一次選擇
他願不願意只為個口罩沒戴就殺人被關?
我想別說是5年7年,連一天他自己都不會覺得值得
刑法再重對沒有理智的人是沒意義的...

但我對判他死刑沒意見就是了...
舊 2021-11-22, 05:47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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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