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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x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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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4
揚言提告算恐嚇?
10年以上詢問他安頓身家好有錯?
1450整天說核四會爆炸算不算恐嚇?

全文是這樣,這算啥賀阿?
「我誠心建議你等一下小心說話,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所說的一切,都可以在法庭上作為指控你的不利證據。許處長,你的身家安頓好了嗎?聽說你太太希望你早點退休,所以,請你看著我的眼睛,我是要保護你呢?還是要成全你呢?」

塔綠班只會吃別人餵你們的屎,從來不自己了解事情的全貌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C0000001&bp=20
第 四 章 瀆職罪
第 120 條
公務員不盡其應盡之責,而委棄守地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舊 2021-11-21, 08:29 PM #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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