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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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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51
引用:
作者anderson1127
我整理刑事證據後,我也不客氣了, 提出四個罪證再告對方的兒子 ....

想當然,錢是拿不回來了,但我也決定不會讓對方好過日子 ....

欠錢不還走刑事,無助小民最常用的手法
有時候還蠻有用,端看檢察官法官是否要放水
被告太過惡質,有時會變更起訴事實,例如不是詐欺是恐嚇(因為被告口氣不好)
     
      
舊 2021-11-19, 08:51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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