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跳海人
又在鬼打牆
您老沒發現您和鄉民無法溝通的就是聽不懂人話
再回去把我前幾篇看幾遍,早就把答案告訴你還在繞圈圈...
|
你也沒有看我給你的連結,不是嗎?
我前面已經講過了,檢察官那邊沒有所謂績效的壓力,所以沒有必要胡亂起訴,畢竟胡亂起訴被判無罪會扣分的。
而你卻確信檢察官有胡亂起訴的事實,但是卻講不出具體的東西出來,要如何讓人信服?
要說趕結案,你大概沒有注意看,在我給的連結裡面,未結案件數並不在扣分項目裡。
要說為了不會被扣分的未結案件數,而去冒會被扣分的濫行起訴,你認為這樣的說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