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GXroots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3008

自己思考一下 負責追訴犯罪的人若無罪推定還要不要幹活了..

檢察官的職責是起訴嫌疑人,但如果連嫌疑都沒有呢?

台灣檢警最糟糕的地方在業績制,警察只要移送,檢察官只要起訴都有業績,而且不計算成功率,所以檢警往往濫訴爛移送,就算明知道當事人無罪,也覺得丟給法官去做無罪判決就好了,搞得沒有嫌疑的當事人要花大量的時間與金錢去跑法院,人生通常因此改變。
 
舊 2021-11-16, 11:31 PM #1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t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