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所有條款的第一個就是問你有沒有美國籍或綠卡這類的
所以有公民或永居的人要 豁達 什麼?認命寫囉,如果不想被 IRS 翻過來查帳的話
不過我是蠻好奇的,如果你明明是但填不是,這捉的出來嗎?有沒有美國籍的來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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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有案例,所以顯然是有人被捉出來的.
美國國稅局針對美國人或綠卡持有者海外賬戶申報的標準,
基本上是海外賬戶在一年内任何一日的價值超過1萬美金。
如果該申報未申報被捉的話,美國國稅局最高可以開出相當於賬戶内一半價值的罰款,
另外視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可能還會有刑責(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低罰款標準是1年1萬美金,不過有些錢不多的初犯者只是收到警告函。
另外講個人所得稅全球課稅的部分,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如果在海外只是當普通上班族的話,
因爲有海外工資收入的豁免額度(11萬多接近12萬鎂),
也就是每月月薪不到1萬鎂的話是不用交美國個人所得稅的。
(注:不用繳交不代表不用申報個人所得稅)
超過12萬鎂的工資收入才要課稅,但是如果在當地已經課稅,
這部分向美國國稅局提交相關證明之後也可以抵扣甚至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