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在前 判決不一定是正確的 我支持的
是法官的進行這個判定的邏輯
煞車沒故障 但車子卻超速了 那能不怪司機怪誰?
140km 速度遠遠高於規定75km速度 我不相信司機大人沒警覺
但目前的資料顯示 他一直專心在搞排除故障.... 所以分心沒注意..
台鐵當然有問題 但司機的責任是在維持火車正常行駛
過彎超速 就像你開車沒握著方向盤應變 那麼出車禍說跟你沒關或你不是主兇
這樣說不過去...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370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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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全案發生原因,為尤振仲誤判列車動力切斷,是因ATP系統故障,並於當天下午4點17分55秒列車在八堵站起43公里處,違反台鐵局ATP無故障或應停用情形,不得關閉ATP系統的規定而關閉ATP。
法官說,ATP關閉後,列車隨即又發生動力自動切斷的情形,當可確認列車動力問題並非ATP系統所致,但尤振仲仍未依規定重新啟用ATP系統,使事故列車失去ATP系統自動防護控制車速的功能,尤又疏未注意時速75公里的限制,以約140公里的時速超速行駛,導致列車高速進入彎道後隨即出軌翻覆。
另,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依據本案事故車輛行車紀錄器鑑定,結果均確認為尤振仲在事故發生時的車速超過140公里,以超過傾覆的臨界速度過彎,才造成列車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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