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律:善盡管理責任,12年後自動換手 (
https://dq.yam.com/post.php?id=10208)
另外之前的底特律,現在日本偏鄉....地價稅、房屋稅、空置費高一點,原持有者放棄繳納,變成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0元轉給願意接手的人,只要在一定期限(通常半年),由合法裝修業者改善到可以符合法規住人,房子土地就歸願意接手的人
另外消防安檢哪有整棟分區安檢這種奇怪法律,更好玩的是不營業場所完全不用安檢
那假設2F不營業,堆放一堆汽油,我都可以重現911樓塌畫面
不營業場所不安檢,就強制要求拆除裝潢,整個空間清空,放任屋主不善盡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