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245763
我一樣維持前面的論點,分期是你跟銀行的事
實質上你就是跟店家〝消費3000〞,所以回饋金是以消費總額3000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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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是民眾跟銀行之間的事情你說的並沒有錯,其實不用特別管分不分期
無論分多少期只要訂單在2022/4/30前完成就會有你消費總額的回饋金
通常分期是要搶信用卡登錄活動,只要在期限內消費有滿5000元
最終會有進帳5000元的振興券折抵。
前面我寫的可能造成誤解
銀行應該不會預設消費3000元分期但回饋金分次入帳
若分期的話(假設消費3000,分3期每期1000)
情況A:15號之前消費,第一期請款1000,回饋金當期入帳1000,本期0元支出
情況B:15號之後消費,第一期請款1000,回饋金還沒入帳自己先繳,本期1000支出
要更正的地方:
情況A:15號之前消費,第一期請款1000,回饋金當期入帳"3000"
但是消費只有1000,本期0元支出,2000元回饋金會等到下一期抵扣
但是很少人信用卡會只有一筆消費,加上一些其他生活開銷
分期但總消費3000+其他消費2000,本期帳單回饋金大概就直接扣光50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