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其實我覺得不要特別看待精神有問題的人, 犯錯就是犯錯, 同樣處理就好.
話說回來, 特別寬恕是否也表明了法律人帶著歧視的眼光看待特殊人種呢?

說個天方夜譚, 如果能夠有一個高譚市, 裡面住的, 是法律人跟精神病患.
也就是以判刑而定, 如果因為精神病而寬恕的, 就一起連同法律人家人送進去.
真正的為了判決而身體力行得負起責任, 不論是監督還是照顧.
或許他們就不會老是當好人了.
舊 2021-09-29, 02:02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