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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的東西不是你的,露天作到了!還讓你上警局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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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43
引用:
作者
hendry2002
你知道甚麼是不當得利嗎?
你的確沒錯
但是別人錯把錢退到你的戶頭
平台也告知
你把錢轉還給對方有這麼困難嗎?
你可以主張扣跨行手續費
但是你不應該不去處理 縱使你沒有任何過失
上法院打官司是雙方雙輸 因為你一定要退錢給對方
有必要這樣嗎?
以下個人認知:
如買方沒做匯款、賣方可以"不當得利"或"侵占" 追討nt.560,
(IPAD 已交易給善良第三方)
但買方可主張扣除回匯款手續費及處理匯款成本賠償。
會建議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買方也對露天提出申訴。
2021-09-17, 09:27 PM #
8
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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