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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43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你知道甚麼是不當得利嗎?

你的確沒錯

但是別人錯把錢退到你的戶頭

平台也告知

你把錢轉還給對方有這麼困難嗎?

你可以主張扣跨行手續費

但是你不應該不去處理 縱使你沒有任何過失

上法院打官司是雙方雙輸 因為你一定要退錢給對方

有必要這樣嗎?



以下個人認知:

如買方沒做匯款、賣方可以"不當得利"或"侵占" 追討nt.560,
(IPAD 已交易給善良第三方)

但買方可主張扣除回匯款手續費及處理匯款成本賠償。

會建議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買方也對露天提出申訴。
舊 2021-09-17, 09:2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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