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lor
看每個人如何解讀訊息了,依WIKI 備註[12][13][14],我的解讀是 2020-12-23 香港通過規例(讓委員會同意的疫苗都得到EUA授權),
德國BNT自2020-12-24開始花了1個月的時間在2021-01-26完成現貨。
參考資料也都有附上出處連結。
《規例》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一款新冠疫苗的客觀醫學數據(包括第三期臨床研究數據),
參考一個獨立的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意見,及參照一個本港以外藥物規管機構核准使用(包括緊急使用),
可以認可該款新冠疫苗,批准疫苗在香港在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即基本上是指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
上述的顧問專家委員會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有關名單載於附件。
不知惡大是否認同敝人對於香港(規例)2020-12-23 《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的見解。
PS.
才注意到時間是聖誕節及新年前夕,照理說會影響工廠生產;
以我們民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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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法律。
簡單來講就是當初香港相關法律並不完備,可能是當時缺少如EUA的規定,所以特地通過修法,讓相關單位可以依法審核通過類似EUA之類的許可 。
修法與審核EUA是二回事,很明顯的,香港通過BNT的許可是在今年1月25日,而BNT在1月26日就表示有現貨可以出了,就等港府安排好相關事宜。
很明顯的,BNT不是等到許可(EUA)才開始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