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互換疫苗不是第一次了。
依之前的慣例,互換疫苗或是贈與,都是需要跟原廠商量修改與原廠間的合約。
用疫苗換防疫物資好像真的是第一次,但應該還是要經過原廠那邊點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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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因為原廠合約裡 都會加上"不得轉賣"這個條款..
理由也很簡單 疫苗廠是透過買方國家的EUA才願出貨販售
如果原購買國家轉賣 沒有原廠與雙方先行協調 未來責任歸屬會成問題
像日本轉贈原廠原液裝填的AZ給台灣 照樣要AZ同意
且明訂責任歸於中華民國政府
另外 疫苗廠也怕私下交易 除了破壞市場秩序外 (疫苗廠基本上是合約 價格保密的)
也可能有中間疫苗保存不當問題
像我國衛福部不願意拿對岸香港的復必泰 理由也是如此
雖說是"原裝" 但中間過了手 誰知道保存有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