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sopp
我前面就有提到過.....認識的媒體圈跟朋友裡面知道的就十幾個是受試者...
裡面還有兩個運動員....身材都是中等或精壯....
當時是因為館長還有兩位猝死個案都是偏壯(胖)人士...才想到的問題
 沒想到這麼快就證實了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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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沒甚麼,幾乎所有新藥臨床案收案都是要排除特定慢性病,除非適應症就是要治療那些疾病,這些數據一般就是上市後監測來確認,至於小孩跟孕婦又是另外的考量
倒是那位前署長的發言讓我覺得很困惑,他顯然搞不清楚EUA的目的,一直用新藥核准的標準在看EUA,不是拿張飛打岳飛?
如果我們的衛生相關的官員發言前連法規都搞不清楚,實在不知道之前的施政品質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