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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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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acetyIII
那個....38條法規好幾條,你可以一一去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30057&flno=38-1

放大絕就好了


其他對藥品品質安全、療效有顯著改進,或造福我國民眾、或特殊情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得視實際情況調整執行試驗數目及受試者人數。


引用:
申請新成分新藥查驗登記,除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另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研發階段在我國進行第一期(Phase I) 及與國外同步進行第三期樞紐性臨床試驗(Phase III Pivotal Trial) ,或與國外同步在我國進行第二期臨床試驗(Phase II)及第三期樞紐性臨床試驗(Phase III Pivotal Trial) 。


所以與國外同步是那一國?
你說的大絕可沒說可以省掉國外同步的條件。
     
      
舊 2021-08-24, 10:17 AM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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