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dai66
是不合理,但這本來就是法規與執行經常遇到的模糊地帶。
就跟現在開放內用,店家很難判斷來的客人是否為同住家人一樣。
除非是一次抓到多隻證據確鑿,只有一隻的話船主堅稱是自己的,你要如何去證明是走私?案件太小大概也不會有檢調會去追根究底。
除非像對岸某些城市直接下令,寵物沒晶片查到就是死。但這個抗議聲浪會更大吧∼∼
|
台灣真的是人治 XD 沒別的意思, 就是這一句的意思.
真的啦, 我寫那篇回覆: 因為只有一隻 (其餘內容都不重要).
不論是船長唬爛, 還是費用, 還是什麼.
重點就是因為只有一隻, 所以各種說法才能成立, 才能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