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爛人在講什麼貓權~
啊就檢疫規定 沒合法報關進口就"銷毀"
美國如此 匪國也是如此 還想說什麼?
有意見的人 就
自己帶一隻自己的貓狗出國或回國
支付一次檢疫費用 就知道了 還在那邊543
要知道這批貓是來自匪國 是狂犬病疫區 檢疫時間就是半年了
檢疫一天要860元住宿 加上一些必要費用
半年一隻的檢疫費就是17萬左右 154隻得花2600萬
有錢你就去救啊
什麼叫動物也是生命? 法律上牠們就是"物" 適用民法物權篇
可以販賣的 不然你買賣人看看可不可以?
所以當然是"可以銷毀"的 不然台灣怎能撲殺400萬頭豬來阻擋口蹄疫?
難道豬不是"一條生命"?
同樣狀況你敢"撲殺"一個武漢肺炎患者嗎?
目前台灣的檢疫規定並沒有比國外嚴格 走私沒補報檢疫 就只能"銷毀"
啊不然呢? 有意見去修法啊 到時這些政治咖/洗風向 理盲濫情的 被專家修理
人家會告訴你為什麼不能隨便放行 多被釘一次而已
還更可笑的 一個不爽就想踢貓的市長大人 一個出名苛薄寡恩 過河拆橋的咖
竟然喊起要善待動物這種鳥話?
演戲都不會.....
結論: 一切依法行政
不爽去修法 農委會在任何方面都是站得住腳的
包括道德面都一樣 因為這是檢疫作業 不是動物收容中心作業
修法不是講講就算 你要放行這些動物 就等著中華民國以後建立全世界規模最大
入境檢疫中心
不只貓狗 獅子老虎牛馬豬 蝙蝠 昆蟲都得國家出錢為走私貨檢疫
甚至植物未來也跟著納入 因為都是一條命
最後台灣變成走私動植物的天堂 反正一切政府負擔 一年可能要砸好幾百億
就像買疫苗一樣 你修法 政府樂於照辦 花錢誰不會?
好進步的國家 好進步的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