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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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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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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 Yeh
我說退回原出口國應該是最差的作法吧,一路上折騰的都是這些小動物,為免對方拒收可以先與該國連絡確認可以接收牠們再送回,若對方仍因檢疫問題無法接收,基於生命我們就應該負起責任保證牠們的生存權並重新檢討修法走私相關罰則。試想如果走私的不是小貓,而是154個小孩子,難道我們也是直接銷毀嗎?有被報導出來的新聞才會被社會關注,這麼大篇幅報導的case都可以做得這麼草率,難以想像抬面下有多少不為人知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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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叫走私了,自然兩個國家都不會有進出口資料...
另外就是,要用如果的話,換成154頭豬一定是被銷毀,而且會一群人叫好,
因為非洲豬瘟與口蹄疫...
人類偷渡要抓到來源國太容易了..跟貓狗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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