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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ki Yeh
以前我們社區主委只要選上就可以一直當,在我當主委任內我把委員沒有限期規定改了,改成最多只能連任一次,我希望社區每一個住戶都有機會當上委員,大家都有機會為社區服務,可能是不少人覺得我任主委時很機車,我這個提議很快就通過了,六月我們社區改選新一屆的管委會委員,以前我討厭的那一群老人到處拉票,果然開票時前幾名都是他們的名字,他們高興極了,我想算了不關我事,我開心自己不用再跟他們共事,沒想到又選上財委。
今天早上新主委來跟我請款,說他修膳社區電燈共花了1萬元,每一顆500元,因他拿的是他自己簽的收據,雖然我不懂水電,我一看什麼品牌都沒有,20顆燈就要1萬元就直覺好貴,上網查了一下10W LED燈平均從55元到200元不等,對於這筆費用我說可否跟其他委員討論看看,我說自己不是很懂,新主委就嗆既然不懂就把錢給他,還罵我憑什麼不給?我就說這應該要開會討論一下才對,他就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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