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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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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沒有結婚的法律約束, 就是給彼此留下最後的退路, 其實也不賴~

要說結婚才能做的事情, 或照顧小孩的情況, 未必要結婚才能做.

當然, 被逼著做, 或自己主動做, 這兩者不同, 該不會一堆人以為我沒顧小孩?

與其參加家族聚會, 我寧可顧小孩的.

能花1萬2住雲頂帶小孩子玩設施的那種人就是我.
     
      
舊 2021-07-27, 04:56 PM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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