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真象
所以我一直認為法律的解釋是很好笑的一件事,法律人自以為嚴謹的法律,隨著不同人的解釋有著不用的用法。
在證據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判刑可以有天壤之別,到底法律是符合道德還是淪為學法的人玩弄文字的遊戲呢?
髮綠磚嘉:髮綠仁偶有意見不同是很平常的事,無知鄉民膽敢質疑就是頑劣不受教。懂?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1-07-14, 04:59 PM #4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