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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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oversky.
https://www.cdc.gov.tw/File/Get/dY6NP62WTqIJwgnm0jd9Ww
醫院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匡列與採檢送驗及風險對象造冊作業_1100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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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指揮官今天的記者會說明,
原來是還要看另一個檔案。
https://www.cdc.gov.tw/File/Get/r28PgPPwclzmNz3VTH0nhA
醫院因應院內發生COVID-19確定病例之應變處置建議_1100513.pdf
不過仔細想想,
北農發現案例,
也沒分什麼密切接觸者、風險對象,
反正通通篩就是了。
為何醫院發生確診還要這樣分成兩類?
還要等確定病例數 >= 2 人,
才把風險對象改為密切接觸者。
難道在改之前,風險對象在外面趴趴走就沒傳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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