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arc10
Junior Member
 
sparc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CC BY-NC-ND 4.0授權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惡蟲
意思就是,我國直接向原廠買,不會有什麼網友說的違反代理權的問題。
嗯嗯!您是說:如果中華民國直接向輝瑞原廠買,但我國法院不會作出《我國OO違反上海復星代理權》的判決,對嗎?

引用:
作者惡蟲
但是復星是以其實際對BNT的影響力,阻止了臺灣向原廠購買。
復星實際對BNT的《影響力》就是復星的大中華區的"代理權"!

因此,我至今仍覺得惡蟲兄是本站法學素養最高的人!
舊 2021-06-13, 03:29 PM #39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arc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