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cbd
法律沒有規定的東西逆時鐘憑空生出來難道不是自由心證?
法律既然沒有規定那"原廠授權"就是不必要的阻礙.
台灣前前後後也收到好幾批國外疫苗,難道他們都有原廠授權嗎?如果沒有,那就代表這不是必要事項.
再說,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並不會因為不符合行政作業程序就無法通過緊急授權,而是可說明其風險並開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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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全那個新聞
我看到的是所謂原廠授權跟政府核可,兩者是雞生蛋蛋生雞的東西
買方持有政府保證數量的購買證明
原廠才會發與原廠授權書給購買方
林全那個案子是政府有給購買證明,但是數量太少價格談不下來破局
郭董這個不知道是給了但沒去拿,還是政府跟本不給
===有沒有人能解釋上面這段我理解的對不對???========
===不對的話麻煩幫忙解疑一下=================
===我想很多人也都想知道====================
===基本上能解釋好上面這段,下面我寫的通通可以當廢文===
基本上兩個案子時空不同
但給我的感覺都一樣
就都是在押寶國產疫苗
沒有人說不打國產疫苗
我之前PO文也都說不想賭血栓AZ
寧願選擇較慢開發技術但較安全的國產疫苗
但這個前提是疫情沒破口
保護生技產業不是這樣的保法...
政府用關稅保護國內汽車,我們可以花錢消災
消極購買國外疫苗...是要我們拿命來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