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藥商申請進口才需要授權書... 衛服部自己引進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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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未免太武斷...
不要說藥商進口,就連日本送台灣的AZ都有原廠授權才能送來,所以原廠授權書一定會有。
台灣CDC和藥商等單位購買疫苗也會簽,簽這個對於藥商的保障才大。
這種授權會把所有細節講清楚,像前面的圖片已經有很多資訊了... 容我再提醒一下其他重點XD
像是使用範圍,包含地區、時間、對象、甚至場所,能限制越多就是對藥商越有利,超出這些範圍就可以盡量免責,藥商雖然大也常打官司,但是能閃還是得閃。
運送限制和使用限制,也會寫清楚運送條件和包裝及認可的運送團隊等細節,然後賣給妳後你能不能再轉賣或者是轉送之類的,像是日本送來的AZ就會有再跟原廠重新授權轉運這件事。不然這批AZ萬一出包了,日本沒原廠授權自己就得背大鍋了(還會被原廠告違約),雖然政府在疫苗進來後也會驗一下...
今天不是說拿到BNT沒原廠授權就是怎樣,這種東西沒原廠授權就是怪,在產業內尤其做生意的都知道,何況現在都是走EUA,原廠不會因為EUA就會省下其他的麻煩事,該顧慮的還是要顧,總不能拿著EUA金牌就出貨生理食鹽水當疫苗打,事後還裝白爛說沒效不要緊,反正是EUA?
政府可以不管所有藥商和貿易商啥鬼的,只要能進到"所謂的疫苗"通通進來,然後醫院診所只要願意配合(賺錢?)就施打,如果沒出事當賺到,出事了要進口商和受害者打官司? 順便告一下政府要國賠,怎麼民生醫療大事可以政府放任進口商和醫療院所胡搞?
還是要民眾打疫苗簽生死狀? 打出事了自己吞下去? 這樣還要食藥署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