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pig
我的理解,既然政府必須承擔所有的責任
那確保疫苗來源是純正原廠直出的是不是很重要?
尤其現在所有肺炎疫苗都是EUA的狀態下
再說下去我又要被罵護航了,就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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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2021-06-03 郭台銘買疫苗卡關 美大學教授「給郭董上法律課」:他又犯了老毛病 (
https://tw.news.yahoo.com/%E9%83%AD...-201706815.html)
"翁達瑞分析,BNT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而美國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提供藥廠三個法律條件,包括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翁達瑞說:「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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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G大為何沒有引述我文中附上的引用句子與連結,以美國為例,
中央簽約附帶3項藥廠"法律"免責事項.....
PS.
因為別篇跟N大討論同一論點都會進入迴圈,且還要自己去找自己曾經提供過的回文(心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