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單位對外只有一個收發單位,
以前當兵時,師部到營部都有收發。
單位對外正式發文要用大老闆名義,例如我們鼻屎大的私校正式
行文,一定是蓋學校關防跟校長大名,我們對外收發叫做文書組。
公文叫校長自己打?還不是承辦人會天會地各單位全部搞定再發文。
雖然只有鼻屎大,除了做工的苦力單位,差不多平均每個教職員
人均至少有一台電腦處理業務。
當年還沒有推廣電子公文交換系統,所以不清楚,我們是廠商外包的
公文系統,有興趣,每台電腦都可以安裝。
再來,
承辦人不用打公文?
這我無法想像,那他要上簽發文拜託別人幫忙打才行?
如果不是每個人都有電腦可以打公文,那就要負責打公文的人,
排除其他業務,先發你的緊急公文。
同樣的,其他組織內單位也要排除其他業務,先處理你的緊急公文。
https://www.mohw.gov.tw/lp-8-1.html
衛福部本部與所屬機關,正常人恐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