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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dragoncat
企業自己買來要給中央分配使用沒道理了吧

企業主買來讓員工施打,出問題生死自負。OK。

企業隨便幫市民打,結果有人死掉、癱瘓各種後遺症,
你說企業會不會被告死?企業該不該負責?

不要多,一萬人出包一個就搞到企業發燒,信不信?

再來一個,萬一老闆手氣不好,買到中國假疫苗的話……
文件手續當然都是合法的。

還是企業版的疫苗,接種者先簽生死狀放棄權利?

企業買來,指定對象捐贈給中央,應該是合理的?!
例如指名捐給萬華或其他區居民之類。
企業也不用負後續責任,反正都交給中央,參在
一起做撒尿牛丸了?!
舊 2021-05-28, 03:27 PM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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