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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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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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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軼絕塵
如果是真的未必要賠償
但可想而知這法院要跑很久依定會一直上訴
然後接下來這個敢竊電還有臉要賠償的人渣一定會一堆奧步"報復"
這才是讓人憂心的...

應該要反過來先告,把原告打成被告,把意外責任打回到竊電者身上,因長期竊電造成第三人意外身亡∼
舊 2021-05-12, 05:3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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