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一點點
有個小地方個人覺得可以先改革的∼就是軍眷水電優惠。
政府或許可以改成直接發一筆津貼就算了,
人的心裡因素就是我有優惠不多用,感覺就是吃了大虧
看過一些軍眷的活水拖地法深深感受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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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軍眷水電優惠老早就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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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用電優待:每月用電在300度以下部分,按電力機構奉准電價之5折計收;逾301度部分,全價計收。優待以一處為原則,但100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現役軍人身分者,若其配偶與父母分住兩處,始得分別申請優待(兩戶為限)。
2. 用水優待:每月用水在20度以下部分,按自來水事業奉准水價之5折計收;逾20度部分,全價計收。優待以一處為原則,但100年12月31日以前已取得現役軍人身分者,若其配偶與父母分住兩處,始得分別申請優待(兩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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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四十度水,你去查看看自己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