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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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2.債:
我自己從沒有借過一毛錢,我的7M多債務全都是年輕還在學時不懂事幫家人作保換來的苦果,而家人已逝,就當是前世恩怨付諸東流,再多怨懟也沒意義。
雖然說按民法這個債務我必須承受,但不願處理這個就是我堅持的了,畢竟我理不直氣不壯,大家可以儘量批評,我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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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點要小心著重思考跟行動,
尤其是太后的小朋友將來會不會繼承到或者被影響到。
畢竟你說是你年輕的時候的事情,我自己的看法是這樣,
冤由頭債有主,這不關年紀大小以及欠錢的數量,
而是有沒有心去處理,我自己年輕的時候,大概20歲
我開大卡車意氣用事追逐一台小車,結果撞掉了
車頭維修保險沒有全額,修一修也是負債70萬,
這筆錢直到24歲去到澳洲賺回來還清。
當然,你目前身體狀況不允許工作,但是對於欠錢我覺得不能堅持擺爛。
畢竟別人被你欠著就是他活該囉?除非當初對方是用騙的,那我收回我的話。
假設你不想還錢,或者做相關協商,例如再次談價碼之類的,
債主會追著你跑一輩子,甚至延禍到你的子孫
這不是將來拋棄繼承就沒事的了,苦的會是小朋友...
我這麼說好了,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我們依照法律做事
但還是有一堆酒駕的撞死人脫產,遇到這種情況
好人只能哭著認賠、壞人則是有辦法讓你認屍
我希望你遇到的債主不會是壞人。
有朝一日放下堅持,想辦法協商債務吧...
不是為了你自己好而是為了你的子孫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