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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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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職災會去認定
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基本原因
在法院只會認定直接原因(車子侵入鐵軌導致撞車),而不會去討論間接原因及基本原因。
但基本原因不去排除,未來事故只會一再頻傳。
什麼是基本原因?
就是
高層主管認知不足,
中間管理不當,
執行者輕忽危險。
高層只出一張嘴就能坐領高薪,尸位素餐,而責任由下屬扛。
讓人覺得半澤直樹說的真是實在呀!
下屬的功勞是上司的功績,上司的錯誤是下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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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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