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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
*停權中*
 
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leeno5
要不要辦的問題,
業務過失致人於死,
從上到下全中,但是你看到那個官被告了。

這業務過失致死認定沒這麼"寬"
真要用業務過失致死還真的就是這位小包商頂多搭上他的員工(阿好?)
我是認為像這種程度的人為重大災害
應該當初訂定追償就要延伸到不只承攬還有發包、監督單位的身上
然後刑責也應該另外訂立
不然大家就是放著爛互相cover直到出大事鳥獸散只有直接出包的那個人全擔
舊 2021-04-23, 02:5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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