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屍??
國民黨政府統治台灣後
還砍光台灣的高山森林要不要挖出來鞭一下
還把責任全推給日本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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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註二)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表一),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10公尺、載重15立方公尺的運材車來計算,車車相連全長可達三萬公里,足足可以繞行台灣數十圈。
伐木數據的真實性?
有關大伐木時代的數據,官方版的林務局誌的數據(表二、圖一)和林業學者的數據有差異,單是中華林學出版的《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不同篇章作者提出的數據也不同(表四)。例如:伐木的高峰的那一年,林務局誌(1997)說是砍了180萬立方公尺,焦國模(1993)推估有超過200萬立方公尺。
這些數字的落差,說明了大伐木時代的林業史尚有待探求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