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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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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一點點
由於沒有法源依據、故依法不用行政、謝謝指教囉。


我也想那個平台應該是不行,所以對政府用人小市民仍沒一個正式的管道可以給意見?剛看到其他論壇上有人建議去小英臉書寫,我覺得在臉書寫怪怪的,這類事不該是透過臉書這種第三方平台上寫。
舊 2021-04-22, 09:5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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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