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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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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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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生大事,在法律上給方便,大家除了當成隨便,還利用方便的漏動

國外改名手續很麻煩,鮭魚之亂只會發生在台灣

結婚也沒有台灣這麼方便

英國制度好像是要去婚姻註冊單位登記,然後公告一段時間

沒人反對再主持宣誓儀式才生效

其實這樣做也很合理,不會因為一時衝昏頭腦

公告時間其間可以冷靜想想是不是真要結婚

或是婚姻是被迫的

離婚也是很麻煩,即使隻方無異議,好像不會當天辧手續就能完成
舊 2021-04-12, 02:5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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