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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國外上班?
台灣的國外所得免稅 (我記得國內公司的國外子公司好像不算國外所得, 然後政治上說兩國論, 但對面的所得好像也不算國外所得).
國外所得超過 100 萬要申報 (免稅, 不申報好像也沒處罰的樣子, 至少我以前沒被罰過).
全部所得超過 670 萬 (印象中, 一開始是 600 萬), 超過的部份要繳 20% 的稅.
不過在國外上班的話, 錢沒進台灣根本查不到.
所以會超過的話, 薪水就不要直接進台灣戶頭, 到香港 HSBC 開戶, 存那邊 (免稅), 要用多少再轉回台灣的 HSBC 戶頭 (premier 用好像兩岸三地可以互轉不用手續費).
啊... 是之前在長榮的薪水? 如果是台灣領薪水, 那沒什麼可以節稅的, 上面寫多少就乖乖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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