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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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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4
到時候最賺錢的應該是某律師事務所拿善款當作律師費
教被害者不要告政府去告業者,結果法院判下來政府要占最多的責任
但是被害者家屬已經放棄告政府啦
然後某團體又爭取到善款預算,在大清水某地建立一個紀念公園,然後每年還要花一筆維護費
最可惡的是政府官員還拿著善款到泰國旅遊,被監察院糾正...然後幹了監察院

你以為捐錢做善事,盯著善款要五鬼搬運的綠畜可多著吶
 
舊 2021-04-04, 06:1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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