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不是 我知道會打消呆帳,但是呆帳之前正常帳的時候必須走流程阿
有抵押品的強執,進入法務程序,直到沒東西可以執行,殘渣的狀態轉賣
連賣都標不出去的時候進入呆帳作備抵沖銷是沒有問題
但是中間直接跳過強執跟標售進入呆帳後又轉標又收回作強執
這一整個U質營運邏輯我真看不懂
等於是A4紙背面可以用 直接丟入回收桶 再丟入垃圾桶再撿回回收桶最後放到印表機用
的逆向操作 實在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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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神的是.....這筆帳有沒有繳清,都是銀行說了算!!!
要不是苦主有留存....証據。
那真的被第一銀行吞了錢就只能自已抱被子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