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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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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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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cowave
別說九四年 九零年如果本息未清償 超過六期沒有追殺就很奇怪了

如果說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這中間也會經過存證信函催繳
怎麼這時候才爆出來?
超過十年還有抵押品未註銷那早就進入程序了 更不可能給資產管理公司啊

這整篇一整個脫離我可以理解的邏輯

可以寫論文了

最大的惡意的猜測 就是這個負責的窗口把錢A走 但是也奇怪 如果是A走
在九零年應該就有催繳的狀態 當事人也早該知道 未償債務在分行是會掛在會議討論帳上的



94年委託109年寄存証信函,合理推論是趕在15年催討期才做出催討
但,這真的很詭異,這個債權可以在資產管理公司被不聞不問的放了15年
更不用提,銀行收錢過了幾年後,又再賣出已清償的債權這種瞎爆的問題....
舊 2021-03-31, 09:44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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