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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26
引用:
作者liush1224
蠻多老闆說這種人絕不重用....為小利.人品可丟........為重利是否連公司都出賣.......
講難聽點,就是貪..........


要不要問問這些老闆開公司難道不是爲了利?
難道是出來做慈善?説來説去還不是貪?


我不支持這些人改名的行爲在我看來莫名其妙,
但我更不同意一些慣老闆跟傳聲筒一起來補刀.
舊 2021-03-20, 11:0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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