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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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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LDSKING
就結果論店家當然給消費,但嚴格來說真要執行還很難說,當然生意也甭做

至於廣 告效益,昨看新聞說半天吃掉28萬,就當2天吃了破百萬,這廣告費會不會太高了點?平常2天營業額有沒有破百萬?而且這家根本就不需要打廣 告吧

我在想員工尤其是內場做壽司或其他料理會不會想說辛辛苦苦做的東西上架就這樣被免費吃還糟蹋到底有沒有尊重我花在食物上的心血?


以全台新聞的熱度而言.....這幾十萬的****真的算值得了。

至於鮭魚糟蹋食物......我個人是比較不認同,尤其是看到一堆醋飯堆在盤子中.....
舊 2021-03-19, 12:17 P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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