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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dragoncat
就是如此
台灣改名制度實在有點草率
已經有三次更改機會,改完了繞個彎又可以再改一次
要改馬上好,如果改了限制多久時間不能再改,一堆人就縮
才會造成這麼多人隨便改來改去,拿名字來開玩笑


其實,改名辦法只要加註「10年內不得再改名」的條文即可 ....

給「一生三次」的限制,卻無相關配套防弊措施,

改名輕率的責任反而在政府,

快點補破網吧!!!
舊 2021-03-19, 09:05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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