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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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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songmong12
這是不是在說......競業條款其實沒有那麼強大的約束力???


不是

是台灣廠商喜歡做半套

競業條款要能成立 是在員工離職前要給予一定的酬勞

讓他在離職後一段時間 不去競爭對手公司上班

但是台灣往往是叫你不能去敵對公司上班

卻沒給予補償 所以每次你看到競業條款的爭議

官司最後幾乎都是勞工贏

舊 2021-02-18, 03:31 PM #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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